各会员企业及涉农单位:
目前,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已经在全省展开,根据广东省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》(粤农〔2014〕200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有关规定,凡是符合申报条件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生产、加工、流通或农业科技推广类企业都可申报,具体申报要求和标准参看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》及附件《关于开展2020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》内容,需要详尽咨询了解和协助申报的可电询协会秘书处项目部。
广东省农产品流通协会
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
(联系人:于殿龙 联系电话:020-87044873 13229986080,邮箱:2049510851@qq.com)
附件:关于开展2020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